政院推友善職場,企業托育享200%租稅優惠

就保與勞保脫鉤 另訂投保薪資分級表

企業托育支出 每年200%租稅優惠

行政院會28 日通過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及《就業保險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送立法院審議。為提升勞工留職停

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,其中就業保險將與勞工保險脫鉤,另訂投保薪資分級表,將會提高級距上限,另為提高誘因,

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,每年得就支出金額200%內給租稅優惠。

政院通過性工法與就保法草案

為建構更友善生養環境,行政院會28 日通過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《就業保險法》部分條文修正

草案;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,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,賴清德總統宣示將從國安角度推動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 家庭支

持篇」,「友善職場」為其中五大面向之一,期盼勞工能兼顧家庭與職涯,達到照顧不離職目標。

為配合推動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,勞動部全面盤點相關法規,其中有關《就業保險法》修正部分,

卓揆表示,此次將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,提高級距上限,以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。

另配合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修正,將育「嬰」留職停薪津貼之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 歲以下, 期間至該子女滿7

歲止,並修正名稱為育「兒」留職停薪津貼;而給付期間也增訂雙親均領滿6 個月津貼,可各再多請領3 個月,最長可

各領9 個月,以強化經濟支持,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,達到「育兒留停升級」及「職場家庭平衡」目的。

單親、入監、家暴、失蹤不適用

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進一步說明,育「兒」留職停薪津貼,雙親均領滿6 個月津貼,可各再多請領3 個月,最

長可各領9 個月,至於雙親其中一人為「公保、軍保之被保險人已領滿6 個月」,或「死亡」者亦適用,其餘單親、家暴

、失蹤或入監則不適用。

由於目前就保與勞保是使用同一張分級表, 最高級距是45,800 元,現行育嬰留停津貼數額為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6

成,另由政府補助2 成,合計是薪資的8 成,現在請領津貼最多只能領到36,640 元。政府已表示會提高至4萬元, 預

估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將會增加2 個級距,分別是「45,801 元至48,200 元」、「48,201 元至50,600 元」,投保薪資

拉至50,600 元、8 成薪,就會達到4 萬元。

育兒津貼至4 萬元 級距至少提高2 個

不過,就業保險的費用現行是依投保薪資1% 收取,是由雇主、勞工與政府,依7 比2 比1 分擔,若是調高投保薪資

級距,雇主的負擔也將增加。

此外,115 年起受僱於我國從事工作,並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「外國專業人才」、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」及「外國高級專

業人才」,得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,享有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付之權益,至於外國技術人力與移工則不適用就業保險法。

本次修正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在孕產、養育、友善職場等面向,提供勞工更堅實的支持, 其中包括將現行8 週產假延

長至12 週、7 日陪產假延長為14 日,以及新增妊娠未滿3 個月流產者,依懷孕月份給予1 週或5 日產假薪資。

卓榮泰指出,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占比超過98%,提供全國近8 成就業機會。本次修法後所延長之婚假、產假、陪

產假等措施,薪資將由政府負擔。此外,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的支持力道,將給予企業租稅優惠,以共同建構友善職場環境。

租稅優惠自116 年至125 年止

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說明,為提高誘因使企業營造友善員工托育環境,增訂雇主提供托兒設施(措施)者,得就該

支出金額之200% 限度內,自其支出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,其租稅優惠施行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25年12月31日止。

黃維琛進一步指出,當年度雇主新興建托兒所或是興建完成後每年的營運維護,抑或是提供員工育兒津貼,扣除勞動部補

助款後,例如 支出 50 萬元,將可獲得 100 萬元的租稅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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